Wednesday, October 04, 2006

《东京大审判》与周星驰的一部电影——评王怡的“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东京大审判》与周星驰的一部电影——评王怡的“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屯如

  好久不上天涯,王怡的这篇文章是一个朋友推荐的,今天才看到。看过之后,
我的感觉就像是吃了一只苍蝇,恶心至极,差点儿就要呕吐出来。我万万没有想
到这个自称是自由主义者的学者竟然会头脑简单或卑劣到这种地步。虽然我是一
个十分懒散的人,但是作为一个自由主义的信徒和一个中国人,我不得不强打起
精神对此发表自己的看法,尽自己的能力消弥王怡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
所引起的思想混乱。

  一、梅博士称职地履行了自己作为法官的义务,而不是表现的“倒像个原告”

  1、自然法是一种法律理论,它解决的是法律的正义性的问题,而不是一种
“高于人间一切法律的法则”。你可以从自然主义的角度探讨法律的正义性,同
样也可以从功能主义、契约主义,甚至从神示主义的角度来探讨法律的正义性。
这种探讨有助于我们完善自己的法律,但是并不能也不应该成为具体的审判的依
据。

  2、即使我们大家都同意用自然法理论来论证法律的正义性,我们也很难就
何谓“自然的”达成一致的意见。比如说有的人认为“杀人偿命”是很自然的事,
但有的人却认为这是一种非常野蛮的行为。

  3、因此,东京大审判依据的并不是什么至高无上的“自然法”,而是英美
法系加上每个法官的“偏见”。

  4、因此,梅博士从自己——一个中国人的立场出发来劝说别的法官接受自
己的观点,不仅没有“动摇审判的正当性基础”,反而表现了他对于自己的“正
义观”的忠诚与执着,这是对一名法官履行自己职责的起码要求。如果把我们这
些观众比作法官,《东京大审判》比作被审判者,那么王怡先生用自己的观点来
批判、说服别人,是不是也算“动摇了审判的正当性基础”呢?显然不能这样认
为。

  5、在电影中,梅博士在法庭上基本上是一言未发,因此,王怡说他表现的
“倒像个原告”,以及说他“对合议庭及其庭长的每一次不尊重,都将审判的正
当性从自然法立场下降为民族立场”,纯粹是对梅博士的诬蔑与诽谤。

  6、最后说一点个人对于“自然法”的不成熟的意见:“自然法”理论其实
是对人类良知与创造力的一种奇妙否定,与自由主义精神完全相悖的,你可以用
它来论证自由主义的合理性,也可以用它来论证专制主义与神权统治的合理性。

  二、《东京大审判》与周星驰的一部电影

  我们现在说东京大审判是合法的,其实是说它建立在各国政府,包括日本政
府对这次审判的认可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什么自由人权与自然法的基础之
上。在我看来,东京大审判其实是各国政府,包括中国政府对中国人民民意的一
次强奸。

  首先,仅仅是由于美国政府的态度,东京大审判并没有把日本军国主义的最
大代表——日本天皇推上审判台,其公正何在?

  其次,东京大审判用对少数高层战争罪犯的审判取代了对成千上万的低层战
争罪犯的审判,使千千万万中国受害者的沉冤不得昭雪,其公正何在?

  再次,东京大审判采用了英美法系,而法律除了几条原则之外,剩下的不外
乎是“技术”,取证的技术,保持公平公正的技术。这些技术只有在其特定的社
会制度与法律框架下才能实现其公正性,而在一个国际秩序、社会秩序、法律秩
序、道德秩序被破坏殆尽的时代,面对国家战争与屠杀平民这样罪行,恪守英美
法系的那些技术怎么可能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呢?

  这让我想起了周星驰的一部电影,证人何西在法庭上与私生子何欢相认,但
因为没有按着圣经宣誓,所以殖民法庭的英国法官就不予采信;凶手在周星驰的
盘问下已亲口承认是自己杀了人,但因为不符合法律程序,所以殖民法庭的英国
法官也不予采信,反而根据那些所谓合法的证据把无辜的何欢送上了绞刑架。这
与东京大审判是何其地相似!

  我并不是要否定无罪推定原则和英美法系取证制度的合理性,我只是认为采
用英美法系在一个没有英美法传统的地区对一场颠覆一切社会秩序的罪行进行审
判是荒谬的,它不仅不能体现自由人权的普世价值,反而是对自由人权这种普世
价值的一种嘲讽。

  王怡认为东京大审判“正是对自然法的敬畏,使一场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审判,
带来了二战后的第一次全球化,即法治与人权的全球化。”与王怡相反,我认为
东京大审判是一场强权政治的表演,它对战争犯罪的纵容是今天日本军国主义得
以复活的根源,它对弱国权益与民意的漠视导致了对各民族国家对强权的崇拜与
战后民族主义的兴起,为今天的种族与地区冲突埋下了祸根。

  三、东京大审判的合法性何在?

  如果王怡来看这篇文章,看到这里,他肯定会大声反诘:你像梅博士一样
“似乎比日本人更热衷于颠覆这个法庭的合法性。”不错,我确实在质疑这个法
庭的合法性。不过我是认为它维护了日本战犯的权益,但却践踏了受害国民众的
权益。

  不过即使按照王怡的观点,让我们一切从自然法的角度来考虑,这个法庭的
合法性也是应该受到质疑的。因为既然法庭的法官都是由战胜国指定的,它怎么
可能保证战败国日本所希望的公正呢?因此,如果要完全保证这个法庭的公正,
我们只能请上帝,或者请火星人来充当法官,或者由战胜国和战败国各指定一半
法官来组成法庭。

  但是这样就能保证法庭的公正性吗?如果我们来请上帝,我们应该请基督教
的上帝还是请伊斯兰的真主?应该请印度的佛陀还是请日本的大照日神?再或者
是请中国的玉皇大帝?

  如果我们请火星人当法官,他可能会认为人类之间的战争是狗咬狗,无所谓
正义与不正义。

  如果我们由战胜国和战败国各指定一半法官来组成法庭,那么结果很可能是
让那些战犯无罪开释。因为日本人显然不会认为侵略是一种罪行,他们会像黑格
尔一样认为:战争是国家的天然权利,世俗的道德不适用于国家,而那些甲级战
犯恰恰正是他们的民族英雄,就像他们今天所认为的那样。

  那么,东京大审判的合法性何在呢?我认为,对战争犯罪的审判实质上是一
种信仰对另一种信仰的审判,是自由人权的信仰对黑格尔式的国家崇拜的审判,
它的合法性建立在我们每个人的信仰之中,它不需要扯起自然法的幌子,也不需
要被审判者的认同。它需要公正的程序及其它保持公正的技术,但它的合法性并
不能也不应该建立在程序公正的基础之上。

  王怡用自然法来论证东京审判的合法性,不知他有没有看到,今天的日本人
正是用自然法来作为攻击东京审判的合法性的武器。

  四、应该怎样审判战争罪犯

  如前所述,我认为东京大审判是一场强权主义的表演,并没有真正的实现正
义。

  那么怎样的审判才能实现正义呢?我认为真正正义的审判应当建立在以下的
基础之上:1、以对自由人权的信仰为原则;2、采用受害国的法律框架(这就像
今天如果有外国人在中国犯罪要用中国的法律来审判他一样);3、保证每个受
害者,起码是大多数受害者起诉罪犯的权利。

  如果由我来主持这场审判,那么我会把所有的侵华日军押送到他们曾经践踏
过的地方,由当地的受害者对他们进行起诉,由当地法官依据自由人权的原则,
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内对他们进行审判。

  试问王怡,这样的审判合法吗?这样的审判是不是就意味着永远无法得到拯
救?

  五、悲情怎样才能得到医治?

  王怡说:“谁看见真正的诺亚方舟,谁的悲情就先得医治。”说得多好啊!
如果没看到前边的文字,我一定会被这句话打动的。是啊,“杀戮有时,医治有
时”,难道人类不应该抛弃相互间的怨恨与残杀,“在爱中复活”吗?

  应该说我与王怡之间还是有相同的立场的,那就是应当“在国家间‘按照公
义审判你的邻居’”,应当消弥怨恨,“在爱中复活”。我们的分歧在于:王怡
认为东京大审判是“人类史上最伟大的法庭”,而我认为它只是强权政治的一块
遮羞布,是外国政府与中国政府对中国人民民意的一次强奸(麦克阿瑟与日本天
皇的幕后交易前几年不是被曝光了吗?我不明白一个存在幕后交易的法庭怎么能
被称为“人类史上最伟大的法庭?);王怡认为梅博士“对合议庭及其庭长的每
一次不尊重,都将审判的正当性从自然法立场下降为民族立场”,而我认为恰恰
是梅博士的努力才使这个法庭能够部分地实现正义。

  现在让我们先抛开分歧,从我与王怡的共同立场出发来讨论一下悲情。我们
的悲情缘何来呢?是因为我们没有看见诺亚方舟吗?显然不是。事实上,中国政
府放弃了对普通战犯的起诉权,放弃了战争索赔权(当然,我认为这是不合法
的),中国人民在七八十年代还对日本充满了不切实际的、肉麻的友好感情。然
而这种宽容与友好换来了什么呢?换来的是日本人的轻蔑、怨恨与军国主义的复
活!这种情形自然会在国内诱发普遍的仇日情绪,于是王怡就跳出来现身说法:
你们应当“在爱中复活”,而不应该“从人类回到中国,从价值回到苦难,顺服
在由怨恨、苦毒、惩罚和复仇所组成的法律观下”,否则先得拯救的不是你们,
而是拍了部《日本沉没》的日本人!

  我们的悲情是什么呢?不是盲目的民族仇恨,而是没有让日本按照公义受到
应有的审判!试想,如果当年的侵略者杀人的能够偿命,侵犯人身权利的能够被
处以徒刑,抢夺毁坏财物的能够给予赔偿,使我们的公义能够得以伸张,我们今
天还有什么理由来怨恨日本人,而日本人又何以得以如此嚣张因此,要医治我们
的悲情,只能重新 “按照公义”来审判日本。虽说战争已经过去六十多年了,
但是我们还可以发扬古人掘地鞭尸的精神,用战胜国的身份与人类公义的名义,
要求日本政府在教科书和正式文件中承认其战争罪行,并且在靖国神社的牌位上
打上叉叉;以民主与公平的名义要求政府承认其放弃战争索赔权的非法性,并要
求日本予以赔偿。

  日本人的悲情是什么呢?是不甘心其侵略战争的失败,尤其是不甘心失败于
被他们视为东亚病夫的中国人之手。在电影中那个日本青年不是对着梅博士咆哮:
“我们是败给了美国,而不是中国,你们这些中国猪,有什么资格审判我们”吗?

  因此,要医治日本的悲情,只能是让他们真正得到公义的审判!只有让他们
得到应得公义的惩罚,他们才能认清自己的罪行,认清人类公义的力量,从而甘
心自己的失败。

  这是我为医治悲情开的处方。当然,日本人不会认为这是个好处方。他们会
认为要医治悲情,就必须打败中国,洗刷自己的耻辱。至于打败他们认为比他们
高一等的美国人,想来他们目前还不敢有这个野心。

  王怡也不会认为这是个好处方。而他开的处方却是我们已经用过的,只是可
惜不管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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